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苏州市相关政策法规,现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面向社会选聘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单位。
一、招标单位:苏州市宝带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冬 联系电话:65688638
地址:吴中区南湖路96号
二、招标内容:“ 宝韵生活广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三、项目概况:占地面积为 15303.1m2,总建筑面积为111668.66m2,容积率为4.924,建筑密度为54.31%,绿化率≥25 %。项目可售面积如下表:
物业类型 | 可售建筑面积(m2) | 建筑比例% | 幢数 | 单元数 | 户数(套) | |
商业(1-4层) | 32192.48 | 43.63 | 1 | / | / | |
高层住宅 | A区(6-30层) | 16160.47 | 56.37 | 2 | 150 | |
B区(6-26层) | 25434.88 | 1 | 274 | |||
合计 | 73787.83 | 100 | 1 | 3 | 424 |
地下总建筑面积为34814.86m2(地下非人防汽车库23375.61m2,人防车库7833.33m2,非机动车库2417.90m2,风机房680.22m2,消防泵房232.8m2,水泵房275m2);公建配套面积1567.22m2(物业用房596.36m2,变电房390m2,开闭所277.68m2,居委会303.18m2 );商业(1-4层)不计容面积1498.75m2;绿化总面积为3899.23m2。地下汽车位545个(商业及辅助用房199个、社区居委会2个、物业用房4个、A区住宅120个,B区住宅220个)。非机动车位1627个(商业及辅助用房1175个、社区居委会10个、物业服务用房18个、A区住宅150个、B区住宅274个)。
注:商业1-4层面积32192.48m2(室内保安、保洁、电梯的维修保养、消防、生活用水及、首层西南消控室、地下室-1F、-2F停车位管理)无需中标单位管理;其余项目外围、地下室-3F,高层住宅、首层北侧消控室、设备维修保养等由中标单位负责管理。中标单位需与甲方签订承诺,最终在合同中履行承诺。
四、报名条件:
1. 投标人必须通过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资格预审。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外地物业管理企业参与竞标的,应有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
3.在管项目单个15万m2以上(含15万m2)的物业管理单位,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 投标人应当没有欺诈、违约、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以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禁止的13种行为。
五、报名方式: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下称: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yw2k@szfcweb.com)邮箱接受统一报名。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17日17:00时。
七、资格预审:
符合报名资格并有意参加投标的物业服务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下列材料:
1、资格预审申请书(报名后由市场管理处电子邮件送达);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审合格)副本复印件、《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荣获行业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委派项目主要负责人简历,管理业绩以及荣誉证书(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获优胜、管理小区规范停车的单位优先)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说明:投标申请人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报名截止后携带上述报名材料交至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地址:苏州市锦帆路55号二楼203室)。
八、投标单位入围办法
1、投标申请人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单位报名后,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处(下称:市局物管处)会同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依法进行投标资格预审,经审核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方可作为有效投标人,由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若有效投标人若超过5家的,在市局物管处及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的监督下通过抽签方式确定5家投标人,并发放招标文件(请有效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抽签,否则将作为自动放弃,抽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被确定为投标人的,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应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缴入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履行招标文件的约定。
九、拟定投标时间:各投标人根据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密封后于2018年1月31日13:00时前,送至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苏州市锦帆路55号206室)。
十、拟定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1月31日13:00时,组织开标会,开标会地点为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苏州市锦帆路55号206室),市局物管处派员现场监督。
十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在签订《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前,应将前期物业管理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按1元/平方米交纳,中标人原则上减半交纳)缴入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
招标单位名称:苏州市宝带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1日